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融资有关问题。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包括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费等信息归集共享,提升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方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形成。截至目前,除西藏自治区外,其他省份均已完成作为信用信息归集枢纽的省级节点建设,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和辖区内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通,并机制化向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据统计,全国平台已通过各省级节点联通地方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104个,其中省级平台26个、市级平台(站点)78个。二是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快步伐。截至6月末,全国平台与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实现系统对接,已共享10项市场主体登记信息、4项司法信息、A级纳税人名单信息、海关注册信息、海关信用等级信息、企业商标信息、企业专利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共计21项信用信息。同时,各地正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对辖区内企业纳税、水电气费、不动产、生态环保、科技研发等信息归集共享。三是深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务实合作。推动全国平台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联通,加快全国层面数据共享。推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地方开展试点,选取上海、浙江、安徽、湖南、广东、重庆、大连、大庆、青岛、广州等10个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银行联合建模。截至2022年6月末,全国通过已联通的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累计发放贷款8.8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2.1万亿元。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