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装备纪委〔2021〕每周一鉴 第45期
问:廉政档案在监督工作中怎样发挥作用?
答:建立廉政档案是掌握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加强监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实践中应予重视。为进一步提升廉政档案建立、管理和运用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笔者建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一、廉政档案的建立
首先要明确建档责任。建档责任统一由各级纪委监委承担,组织人事部门和下级纪委监委等单位提供协助。对于建档部门,针对各级、各地做法不一的现状,笔者建议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统一由监督检查部门根据监督管理权限建立廉政档案。应明确主管领导和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廉政档案的建立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收集汇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七条所规定的材料。
其次要明确建档范围。面向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建档,即对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建立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应以一人一档模式创建。按照先掌握基本情况后逐步完善的原则,全面收集个人基本情况、信访反映、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内容,推动建档工作有形覆盖、有效延伸,架起党员领导干部廉情动态“记录仪”。一些地方还为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专门廉政档案,笔者认为该做法可以推广。
再次要明确建档内容。主要为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七条所规定的“任免情况、人事档案情况、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处理的情况等;巡视巡察、信访、案件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其他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其他反映廉政情况的材料”。对于“其他反映廉政情况的材料”,笔者认为可以包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材料、民主生活会材料、审计材料等。
最后要加强档案载体建设。档案载体实行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建立、同步更新。廉政文书档案要单独保管存放,不与其他档案混同。廉政电子档案要专门电脑单机操作、脱网操作,严格保密要求。
二、廉政档案的管理
动态更新档案内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廉政档案应当动态更新”。这有利于及时、准确、完整地勾勒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曲线。笔者建议,在廉政档案建立后,本级纪委监委内设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计部门和下级纪委监委要及时报送档案材料给监督检查部门汇总、更新内容。特别是纪委监委内设部门在对党员领导干部作出处理后,要及时将处理决定材料报送监督检查部门。根据同级监督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事项出现变化的,原则上也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同时,要鼓励建档对象自己在自身廉政情况出现新变化后主动将变化内容报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监督检查部门要按照动态更新要求及时将新的材料纳入档案。要采用年度集中更新和平时不定期更新两种形式进行档案内容更新。在干部任用调整、被问责处理等事项出现后30天内及时更新档案内容,提升档案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确保廉政档案如实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情况。
严格档案管理责任。各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要分级收集资料、统一建档、统一管理和使用、专人负责。对在廉政档案管理过程中失密、泄密、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格档案使用审批。有关单位和党员干部个人因工作需要须查阅廉政档案的,要出具单位介绍信,经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查阅,确保档案信息保密。
三、廉政档案的运用
既要严格执行档案运用的审批手续,更要用好廉政档案,把廉政档案积极运用到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而不是停留在纸面上。
在使用主体上,要扩大使用主体范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本级所监督管理党员领导干部以及下级管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应有足够使用权。市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度放权,让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自身管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拥有足够使用权、自主权。
在使用方向上,廉政档案主要运用于八个方向:一是为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进行问责提供依据;二是为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监察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的考核评定提供参考;三是为综合分析党员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单位政治生态提供材料;四是为与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供有关情况;五是为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级巡视巡察、案件查处提供情况;六是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提供情况;七是为及时、客观、公正评价党员干部,严把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提供重要支撑;八是为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相关依据。
在使用方式上,要通过数据抓取、信息比对、综合分析等一系列手段,打破廉政档案信息平台、组织人事信息平台等各信息平台之间的藩篱,给廉政档案装上“电子眼”,让监督效应事半功倍。要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加大廉政档案使用力度,从分析党风廉政情况到梳理突出问题,从排查问题线索到开展提醒谈话、预警纠偏等日常监督工作,都要让廉政档案发挥不可或缺的参谋助手作用。要依托廉政档案,通过动态研判“树木”与“森林”的状况,综合分析研判各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摸清底数、抓住个性、掌握全貌,画好单位与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两张“像”。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